2012年3月5日上午,在河北省平山县平山镇的南西焦村发生一起交通事故,两名路政人员和一名司机当场死亡。
据了解,事故现场位于南西焦村西边没有出村的位置,两边都是民宅,该段公路属于S205省道宜微线(鹿泉的宜安至井陉的微水)。在路侧村民去往家中的岔路口可见村民烧焦的纸迹和香灰。事发地点道路狭窄、坑洼龟裂,损坏严重,虽有一定坡度但不算陡。
据当地村民反映,平山路政整个晚上都在村边的路上查车收费,3月4日晚在村东,后来才到的村西,也就是3月5日的凌晨。有村民说,他们早晨起来就发现公路上停着两辆大车,车中间的地上躺着三个人,两辆车距很近,路地上有被摘下来的车牌,大车的前边停着一辆写着“公路”的警车。7点多的时候,道路上的车辆堵得多了,又来了好多辆警车,路上躺着的人被120拉走。
笔者来到交通事故停车场后,在钢城路东侧的停车场找到了事故车辆。后边事故车的牌照是冀AC3390,井陉的牌照,车牌上有尚未干的血迹,前边车的前牌被抠掉,固定螺丝留在车上。
据了解车主是井陉县孙庄乡北防口村人王国强,两辆车都是他家的。其中一名司机事故身亡,井陉县威州镇河西村人;另外一名司机是井陉县微水镇石棋峪村人被平山警方控制。死亡的路政工作人员一名是中队长叫刘三红,一名叫王海龙。
据现场分析,疑似是平山路政将车拦住检查并将前边车牌抠掉,正准备抠后边车辆的牌子,与司机发生争执,前边车辆突然倒车,不慎将两名路政人员和一名司机挤在大车中间致重伤死亡,前边倒回来的车辆上是否有司机在车上不明。真实原因平山警方已介入调查。
据相关法律规定,交通人员查车应该在平直宽阔的道路上进行,而平山路政在村里狭窄坡路拦截车辆执法却不知法依何条?对于车辆牌照,路政工作人员有权拆除吗?悲剧已经酿成无法挽回,查明事情真相,从中吸取教训是相关部门和其公务人员应该思考的问题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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